以案说险 | 充分了解“等待期”,保险保障要延续

企业   2024-10-15 18:05   辽宁  

典型案例


客户许某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线上自主办理了保单复效业务,当日下午因身体不适入院检查,主要诊断为冠心病,需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许某随即入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及住院医疗理赔。经公司审核,重疾确诊日及住院治疗时间均在保单办理复效业务后的等待期内,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案例分析


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每次复效都有等待期。重大疾病险的等待期一般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

风险提示


投保人应在每年合同生效日前在交费账户内存够足额保费,如资金周转困难,可在宽限期60天内筹措资金,宽限期内保险责任仍然有效,超出宽限期未缴纳保费,保单效力中止需办理复效,复效不仅需要补交欠缴保费,同时需对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重新核保评估,并且重新计算等待期。为避免您蒙受经济损失,保证保单效力持续不中断,请按时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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