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备览【持犯篇】| 第六课 增上戒法03

文摘   2025-02-02 08:33   山东  


南山律在家备览导读

【持犯篇第六课 增上戒法03

弘一法师 遗著 良因法师 导读


本书是根据弘一大师所编辑的《南山律在家备览》糅合而成,《在家备览》可说是弘一大师一生学戒、弘戒的结晶。由于年代久远,流传下来的律藏典籍难免有错误脱落,因此大师费了一生的功夫,来整理律藏,尤其是道宣律祖所著的南山三大部,这是南山宗的根本论典。之后,大师在晚年更摘取三大部思想的核心,糅合成《南山律在家备览》。因此可以说,这是大师数十年学戒的心得,实为大师一生智慧的结晶!



第六课 增上戒法03






乙三、不犯
▲《事钞》云:“律不犯者。若病,余药治不差,以酒为药。若用身外涂创。一切无犯。”
这里说明饮酒戒开缘的情况。“律不犯”,律中不犯的情况有两种:第一个“若病”,生病了,而且这个病不是小病。“余药治不差”,用其他的药治疗之后没有办法痊愈,必须以酒为药。关于这一点,我们待会儿再仔细地说明。这是第一个,生重病时候的开缘。   
第二个“若用身外涂创”,我们涂碘酒,外用含有酒精的药是可以的,不是喝进去,是用来涂创,不犯。

▲《戒疏》云:“余药不治,酒为药者。非谓有病即得饮也。故须遍以余药治之不差,方始服之。”

所谓“余药不治”,必须要用酒为药,不是有病就能喝,比如不是因为身体太寒了而喝点酒!必须是比较重的病,用其他的药治疗之后都不能好,这个时候才能够配酒来喝。

但是根据《五百部论》所说,必须和药来服,不得空服。这个酒是做药引的,不是拿酒来治病,所以必须将酒和着药一起来喝,不得空服;同时根据《善见论》,如果用酒来煮药的话,还必须把酒的酒色、酒香、酒味给去掉,才能饮,如果还保有酒色、酒香、酒味的话,那就结下罪。











假设真的有重大的因缘必须喝酒,比如被毒蛇咬了,要打抗毒的血清,有的要配合酒喝下去,像这种很紧急的状况,是开缘的。
但是如果必须喝酒,这个人必须住在僧团的周边,因为喝酒一定会有酒味,酒味重而进入大众或者进大殿,不合适。而且喝酒的人要住在下风的地方,比如吹东风时,他要住在西边,不能住在上风东边处,因为怕酒的臭味往下风传,影响其他僧众,有此忌讳。
总之现在医学发达,非得要配合酒喝下去的药也不多了。而药酒我们肯定是不能喝的,药酒里面虽然含有中药,但是也有酒精的成分在里面,那是不能喝的。其实最好的强身办法就是多拜佛,药酒要是一定能强身的话,喝药酒的人每个都很健康了。









祈愿世界和平、国泰民安!

祈愿与会四众弟子身心清凉、蒙佛加被,功德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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