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减轻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的经济负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层建设。
补偿对象
补偿对象主要为: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申请条件
学历与身份: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且未享受过其他免除学费政策。
政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就业要求: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否则不予批准。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上限:
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定金额(具体数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最新政策中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该标准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
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同样设有上限(具体数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最新政策中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补偿年限: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或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向学校递交《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与报送:高校根据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国家分批拨付代偿资金,分三年代偿完毕,每年发放代偿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二、关于学生可能获得学费的全额退还的常见情况:
学校违规行为
如果学校存在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等,导致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学生因特殊原因退学
学生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会按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杂费及报名费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学生的退学时间非常早,比如在开学前或学校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学校可能会全额退还学费。
新生体检不合格
对于新生,如果入学体检不合格,学校批准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学校应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学校停招或撤销招生计划
如果学校停招或者撤销了相关的招生计划,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在该校学习,学生有权申请退费,且学校应全额退还学费。
学生应征入伍
学生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并在学校开学前或规定时间内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扣除一次性用品费用后)。
学生转学或升学
如果学生在入学后,获得了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因此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也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剩余的学费。
遇到以上特定情况,不同学校学费退还规定各异,学生应细读退费政策,了解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退费金额受多因素影响,学生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耐心等待审核。
写在最后
针对政策,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其中一种。未满服务年限的毕业生需及时申请取消资格,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影响信用记录。
学费补偿政策申请时间分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学期。春季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2月28日,秋季的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学生需在此期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赶紧去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