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现场)
2024年10月9日,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全院员工在多功能会议厅举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民法典》之知情同意签署”专题培训讲座,目的提高医院全体员工对医疗广告的认识和理解,规范网络信息发布和诊疗行为,牢固掌握医患沟通技能,切实履行知情告知义务,避免医疗投诉乃至纠纷发生。本次培训邀请了医院法律顾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张立勇律师作专题授课。
(张立勇律师作专题授课)
张立勇律师首先围绕《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广告的法律认定、具体要求、审查申请、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医院在开展健康传播工作方面应注意的事项,指出了医疗广告中可能存在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如图片、字体的合法使用,提醒员工在日常科普宣传工作中保持高度警觉,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其后,张立勇律师作“医患沟通中知情同意的风险与防范”专题授课。其结合诊疗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作深入浅出的分析,从关于告知义务(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规定、如何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的例外情形、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协调问题、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提醒增强有效沟通意识和能力,获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避免和减少医患投诉纠纷发生,最终目标是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王松柏副院长作总结发言)
授课结束,分管院领导王松柏副院长作总结发言,强调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意识,履行告知义务这项法定义务,与患者充分沟通,做好知情告知和健康宣教,让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并理解相关诊疗措施,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本次培训让全院员工受益匪浅,加强了广告法律知识及合规性的学习,做好知情同意工作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与患者沟通和交流,用真心、真情竭诚为每一位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不碰红线,不踩底线,增强规范发布医疗广告的自觉性,为打造一个让患者满意、医患关系和谐的医院而不懈努力。
供稿:质控科 伍茵萍
初审:质控科 梁晓阳
编审(二级):党委办公室 邓雪梅
审发(三级):党委办公室 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