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榆林过大年”活动现场
2012年4月,原文化部正式批准在榆林设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23年1月,文旅部正式公布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十多年来,榆林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活态传承、活化利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不断进步。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和县级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生态区总体规划、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管理办法等,高位推进创建工作。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每年至少配套200万元,全力支持生态区建设工作。多年来,榆林市在生态区建设工作方面已累计投入资金42.3亿元。同时,榆林市拥有1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1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生产性保护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全国秧歌展演
陕北秧歌、横山老腰鼓亮相国际旅游展览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榆林市始终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正确导向,严格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规律,处理好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方式的多样性。榆林市已有8个项目被列入陕西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2家非遗工坊被录入国家扶贫项目库,11家非遗工坊入选陕西省非遗就业工坊。佳县剪纸、子洲石雕等8个项目列入陕西省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2家非遗工坊录入国家乡村振兴项目库,11家非遗工坊入选陕西省非遗就业工坊。绥德石雕产业链年产值达1.5亿元,吴堡张家山600多个手工挂面作坊年收入6000多万元,横山响水豆腐年产值3000多万元,非遗工坊的发展带动就业近万人。
辽宁上口子高跷秧歌队参加“陕北榆林过大年”展演活动
安徽凤阳花鼓队参加“陕北榆林过大年”展演活动
制定《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建立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给予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1.45万元的补助,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补助,增强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生产、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对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抓紧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翔实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精湛技艺和工艺流程。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培养非遗人才,促进技艺传承。比如拍摄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宣传片、录制陕北民歌微视频、编写非遗教材,让非遗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同时,民间自发成立的上百个社团协会,也成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可持续发展最稳定、最活跃、最持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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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艺美术馆“陕北民歌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依存于传统民俗节庆活动之中。榆林市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如陕北民歌艺术节、“古城过大年”活动以及“全国民歌展演”等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涌现出了陕北民歌博物馆、“榆林古城六楼民间文化展演”等叫得响、留得下的文化品牌,并且在榆阳、神木、横山、清涧、绥德、定边等地陆续开办“非遗小剧场”,深受老百姓喜爱。
富平老庙老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未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榆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必将不断发展、进步。
2023年2月,首届中国非遗保护年会在榆林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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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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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王越美
审 核 | 张建全
终 审 | 张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