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
这一看似寻常的家庭矛盾
夹杂着家庭成员之间的
沟通障碍和利益冲突
那该如何巧妙地化解纠纷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赡养老父亲,三兄弟“人人有责”
杨大爷年过七旬,育有三个儿子。杨大爷本该颐养天年,但三个儿子却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了矛盾,杨老大和杨老二与杨老三意见不同,不同意给付赡养费用。杨大爷现在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考虑到以后的生活问题,无奈之下,杨大爷将杨老大和杨老二诉至宝坻法院,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了解了大致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来解决本案纠纷。于是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庭后,以道德和亲情为切入点,用拉家常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解,杨大爷与三个儿子达成一致,并由承办法官为双方草拟了赡养协议。同时,承办法官还邀请了两位见证人进行见证。根据协议约定,由三个儿子每人给付杨大爷赡养保证金20000元,并分别每月给付杨大爷生活费用。达成一致后,杨大爷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这起赡养风波圆满化解。
母子之间哪有“隔夜仇”
王奶奶已年近七旬,育有一女一子。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儿女却都忙于工作,无法照料,于是女儿将其送至养老院。王奶奶曾因赡养问题与儿子产生矛盾,故其儿子从未看望过王奶奶,且不同意承担赡养费,王奶奶无奈将其起诉至蓟州法院。
王奶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不方便出庭。为了化解矛盾,消除隔阂,修复关系,承办法官多次到养老院看望老人并与双方沟通。劝告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子女不但应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至于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应该多和母亲交流和沟通,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亲情造成遗憾。
听了承办法官耐心的劝导,儿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老人也主动提出撤诉。事后,承办法官再次来到养老院回访,得知老人与儿子已“冰释前嫌”,该案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赡养老人,子女应多尊重老人的意愿
已至古稀之年的王大爷育有两女一子(长女王大、次女王二、长子王三),三子女均已成年。王大爷每月有固定收入一千多元,但每月需要支出医疗费用,王大爷跟随次女王二处长期居住。王二主张可以三家轮流赡养王大爷,王三也同意接父亲来住,但是王大爷明确表示拒绝,王大爷认为自己在王二处生活几十年了,已经熟悉这里的生活环境了,不愿改变。
于是王大爷将三子女起诉至宝坻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在王二处居住,由王一、王三看护,并请求法院判令三子女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
宝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王大爷每月有一定的收入,但是不足以满足其全部的日常所需。子女们应该主动与父亲沟通,以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而非强调自己的困难。由于贸然改变王大爷生活环境,并不利于其生活,因此法院支持王大爷居住在王二处的请求,并判令三子女每月给付王大爷赡养费用。
END
来源:宝坻法院 蓟州法院 | 制作: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