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范围
凡在永宁县境内的创业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创业所在地创业贷款担保机构或妇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个人(包括合伙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个人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