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号牌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换领机动车号牌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3.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换发行驶证
3.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
换领检验机动车合格标志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交管12123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要补领、换领的,可以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二)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的,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龄换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审批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2.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APP所提交,将于提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受理,期间可以通过网办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审批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本人或者代办人身份证明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
受理地点:车辆管理所,属地交警中队(综合窗口),西湖社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所属警种: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定期限: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
1.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仅可使用用户驾驶证处理本人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2.交管12123APP可处理用户本人机动车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份)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其它记录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3.对于上述在外省市交通违法,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漫游至违法发生地的对等平台实现处理
4.对于用户驾驶证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含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请用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5.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互联网平台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请短时间内不要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
6.如您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请前往违法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163号令)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