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黑龙江省勃利县吉兴乡长太村发生了一起东北虎进入村庄并造成村民受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官微通报,事件发生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险理赔工作程序,协调保险公司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地方林草部门开展勘查工作,如确认为野生东北虎肇事,将立即启动保险理赔程序,按照民生至上原则,为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力求为受伤群众提供最及时最有效的关爱与帮助。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长。与此同时,野猪、棕熊、狼、猴子等野生动物闯入大众生活,啃食农作物、咬死家畜、袭击村民、“抢夺”人们财产等冲突频频发生,对于这些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人们“打不得”“伤不得”。
如何解决此类“人兽冲突”问题?业界专家认为,不让当事者吃亏,为野生动物肇事引入保险机制,有助于为这场冲突设置缓冲点,也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生态建设提供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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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可保
事实上,野生动物肇事问题,保险可以保障。《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多地已有野生动物肇事的相关保障机制。
比如,原“网红书记”陈行甲所在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今年9月发布的《巴东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和古树名木保护及公众责任保险的工作提示》显示,为防止因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及人身财产安全,降低古树名木损毁和对人民财产造成的安全风险,巴东县林业局分别开展了《巴东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和《古树名木保护及公众责任保险》。
又如今年7月,广东省惠州市也发布《惠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公告》,指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法得到赔偿,惠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已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承保。保险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零时起,至2025年6月29日二十四时止。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增加,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日益增多。为协调人兽冲突,我国多地已启用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并逐步推广至更多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或要求保险公司提供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以更好地保障公众利益。随着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和保险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此类保险。
除相关责任保险外,意外险也可以提供保险保障。
龙格指出,意外险的保单条款中,意外伤害通常被定义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伤害。如果个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明确包含了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作为赔付范围,那么在被野生动物伤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理应进行理赔。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普遍都未把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列为除外责任,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时,消费者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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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野生动物致害的补偿体系也在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指出,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条指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陈辉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为规避野生动物可能导致的侵权责任,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购买责任保险,如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或特定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等。”陈辉说。
“2010年以前,全州存在着3种不同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方式,即一般补偿、国家试点村补偿、公众责任保险。”太保产险西双版纳中支负责人吕柯伯介绍,在云南省林草局、原云南银保监局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草局于2010年签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试点工作实行“政府部门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并逐步向其他州市推广,2023年该项目已推广到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实现了全省全覆盖。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引入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等保险制度,有助于保障和维护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在遭受到野生动物肇事的损失后尽可能更快恢复到生产中去,有助于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利益的矛盾冲突,同时政府部门也减轻了工作压力,提高了财政补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
尽管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自然生态的修复,野生动物肇事类风险处于上升阶段,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如保障范围、费率标准等。从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角度,过去对这一类风险认识不足,投保意愿不强;随着此类事件的增加,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寻求风险转移和保险保障。”陈辉说。
龙格表示,针对野生动物引发的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保障。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仍面临着风险评估与费率制定、理赔流程繁琐、公众认知度不足等难点。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支持和公众认知度的提高,相信此类保险将得到更好发展。
记者 谭乐之
记者李林鸾、英草卓玛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 杜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