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会邀请河北省医疗质量学会会长、河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刘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成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首席专家马海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部科长李谦,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急诊科党支部书记、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敏婕,陕西省律协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霄峰律师为交流会发言讲话。
刘霄峰律师以《结合司法实践谈医疗损害案件中常见几种医疗机构担责的情形》为题,深入剖析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未尽告知义务的后果,病历真实性遭质疑的解决方法,以及面对隐匿、伪造、篡改病历情形中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刘律师强调,病历的真实性是医疗纠纷中的关键证据,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需要。此外刘律师还提示,医务人员应加强证据意识,并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这不仅涉及到医疗文书的规范记录,还包括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可以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刘霄峰律师的演讲不仅为参会者提供了宝贵的法律视角和实务指导,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面对医疗损害案件时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方向。通过此次演讲,参会人员对医疗损害案件中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刘霄峰
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 主任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