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媒体报道卖未检疫羊肉赚180元被市监局罚款10万,二审开庭!这件事之后,很快就上了热搜。
一般情况下,网络事件的热度也就两三天就过去了。
但这个案例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形象,执法部门被无数网络喷子骂祖孙三代。更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今后的执法原则。
是依法办事,还是依媒体办事?
所以,@市监法规库 写了一篇《获利180元罚十万怎么了?要法治,不要新闻学!》对一些媒体的做法提出质疑。
现在不少媒体跟风,用180元和十万元对比,各种卖惨搞噱头,挑拨群众关系,制造官民矛盾博取流量。
传到最后,和事实差了十万八千里。
主打一个怎么离奇怎么编,逮着一个执法部门就使劲抹黑。
与绝大部分媒体炒冷饭编故事赚流量不同,有一家江苏媒体,真的去采访了。
扬子晚报是江苏省政府新华报业直属媒体,其紫牛调查栏目组赴当地实地采访,还原了事实真相。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他媒体的报道真的堪比“开局一张图,剩下全靠编”,很多情况都与事实不符。
一、当事人陈女士已从事羊肉贩卖相关经营20余年,今年64岁,非农户口,并不是一些媒体说的农民、农妇。
二、羊肉虽然检验合格,但无法判定羊是否为病死、毒死等情形,依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注:羊肉检验和羊的检疫不是一回事,屠宰后无法重新检疫)
三、原报道说当事人家中生活困难,希望从轻从宽处理。记者采访证实其有多处房屋,经营收入不少,而且一直没有缴纳罚款,未影响治疗。
四、原报道称是帮“光棍”顾先生卖羊治病。紫牛记者采访证实,顾先生并非光棍,有人照顾,村里每月发1300元,看病报销9成,顾先生在村里居住三层洋楼,条件并不差。记者采访多位村民没能证明顾先生养过羊。
五、该市场并非一人卖未检疫羊肉被罚。菜场的商户告诉记者,因卖的羊肉未检疫被罚款的事并不是陈女士一人的遭遇。记者在菜场周围找到另一户被罚款的羊肉贩售商铺,“我们当时认罚也交了罚款,但现在如果真的有人通过别的手段不用交罚款,我们肯定也一样会去学。”该商铺老板向记者讲述,菜场不少人在关注着陈女士的事,都想看最后的处理结果。
这几天各种媒体都是以当事人身份、经济状况等为由认为罚的太多,这下全都反转了。
最重要的,作为执法部门,应当持之以恒地开展普法工作。
比如过罚相当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