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刀霍霍向弱者的畜生,除了死刑我们不想听他的任何理由

教育   2024-11-13 09:28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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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无差别的报复行为,导致35人遇难、40多人重伤,这可能是近20来我国出现过最惨重的公共安全事件。
2007年成都公交纵火案导致27人遇难、2013年厦门公交燃烧爆炸案47人死亡……
和珠海此次恶性事件一样,都是主犯因为自身某一起事件觉得“不公”,将矛头对准了无辜百姓,酿成悲剧。
这样的人不仅是畜生、更是懦夫:无论有再大的意见,也不是磨刀霍霍向弱者的理由。
退一万步说,冤有头债有主,运动场上锻炼休息的人们,有哪点对不起凶手?至于遭打如此横祸?
我想说的是,这起事件中关于那名冲撞群众、让几十个家庭支离破碎的凶手,他的任何故事我们都不想听,他的任何遭遇都不是行凶的理由。
任何关于凶手的背后故事、心路历程、受到什么委屈,都不需要我们了解、更不需要公众知晓,35条人命的代价,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
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个丧心病狂的主犯,因为一己私仇就戕害了35人,重伤了40多人,近百个家庭遭到了灭顶之灾。
犯罪就是犯罪、行凶就是行凶,结果是罪恶的,哪怕理由再正当,都是不值得同情、都是需要全社会去批判唾弃的。
同样的,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这是一起孤立的独狼行为,我们事后任何的所谓控制、管理,对这样的不确定性社会事件,都难以有效阻止。
14亿人社会存在恶性社会治安案件,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不能完全消除、也不可能做到事前有效的提防。
出现这种事件,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尽量不要去试图同情、传播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真相,一来可能会助长不实消息传播带来的影响,二来更可能会让一些潜在类似心态群体个人受到刺激,做出同样的报复举动。
对于这样的独狼式袭击造成的公共安全事件,国际上通用的做法,都是尽量减少对主犯个人内容的曝光,减少对案发现场惨烈状况的渲染传播,以及对作案动机的揣摩。
任何试图共情案犯的做法,都是被禁止或者不被提倡的,因为在数目巨大的死伤者面前,随意屠戮弱者的案犯是不值得同情的。
我们要警惕有些人会利用这起案件,去炒作、挑起一些对立话题,这些和案件无关,和案件动机几何我们无从得知,盲目的跟风相信,只能助长对此类案犯的同情。
同样的,一些所谓加强管理手段,比如控制车速、强制车辆碰撞检测、暴走团管理、人员聚集场所的严格控制,这些都一些无效讨论,除了蹭一蹭热度和群众的一厢情愿,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谁能保证一辆民用车辆,不会被用作危害公共安全?
这起案件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人杀害了35名无辜群众,造成数十人重伤,企图自杀的他如果被救回来,得到的法律惩罚就是死刑,这些就足够了。
杀人者偿命,这是我们最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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