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策捷,即“以策万全,再接再捷”,意指:把每个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准备充分,每交锋一次就战胜一次。策捷律师所的多名律师均享有很高的社会名望,分别担任最高检察院民商案件咨询专家、全国律协民商事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多个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西安、咸阳、安康、重庆、汉中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志愿者、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咸阳民营企业家协会高级法律顾问等;荣获全国、省级优秀律师、陕西十大经济人物、省级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西安市MBA助企商会先进个人等称号;律所荣获“2023陕西创造力品牌”、“陕西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单位”、陕西省建设法制协会“先进会员单位”和“合规守法企业”、“陕西省经济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房地产纠纷、婚姻财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顾问等业务;律所特点:以收费低、服务佳、效果好著名;选择策捷,选的就是案件效果!第一、从立法体系上看,我国法律将民事主体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三类。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公民(自然人)主体体现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民法典条文中。个体工商户虽具有与普通自然人不同的特殊权利能力,即依法核准登记后,享有生产经营权,但其仍属于公民(自然人)的范畴,是公民(自然人)这种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二,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其原理为就个体工商户而言,其财产与作为经营者的自然人个人或家庭不可分离。个体工商户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与实际经营者个人或家庭的财产融为一体,二者难以区分。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是合为一体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自然人)就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就是依法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虽有“户”之名,但其法律人格往往与投资人高度重合,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由投资者亲自管理,投资者个人财产与其投资经营的财产并未分离,故两者在民事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投资人(经营者)最终承受,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也宜作为经营者的责任财产。第三、个体工商户,既包括个人经营的,也包括家庭经营的。在执行中亦要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获取更多精彩 敬请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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