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事牵涉教育局,“不存在长期霸凌”是代表个人还是组织

时事   2024-11-25 14:36   湖北  

24号下午,潇湘晨报称,联系到了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殴打情况就是当天发生的,是偶发情况,并不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

同样是24号下午,南方都市报记者也致电了当地教育局。南都对工作人员的回应记录比较详细:

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回复称,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有专人跟进。“全国都非常关注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我们这边肯定也是坚决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要求学校做好相关工作。”上述工作人员称,自己在看到警方通报之前,并未听说辖区内有小学存在“长期校园霸凌”,“如果是这么严重的情况,我们教体局知道了,一定会积极处理,不会等到家长报警之后由公安部门去处理。”

警方通报,是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工作组经调查之后,向社会作出的公开回应。


里面说的是,家长先电话报警,民警到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这是对当天事发经过的客观描述,并没有说“经查实,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被马某某多次殴打”。

但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的教育局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表示,殴打就是当天的,偶发的,不存在长期的校园霸凌,不知道这是不是代表教育局的组织结论。要么是两个反映“被多次殴打”的三年级学生在说谎,要么这位工作人员在说谎。

另一名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的工作人员则说得更严谨,“自己在看到警方通报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意思是“我个人此前没有听说过”。而且现在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有专人跟进。既然跟进,是否存在就还有待调查确认。

就在上个月,一个11岁男生对6岁女童泼开水被认定是恶作剧,也不知道是教育部门的组织结论,还是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个人回应,反正也是引发了受害方家长和媒体的质疑。

公安机关多年来就有严格的纪律,未经授权的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涉及案件的相关信息。这个时候你说的任何内容,都可能被加上前缀“公安机关表示,当地警方回应”,所以必须对组织负责,对案件当事人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

教育部门也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制定规范的信息发布方式,随便接个电话就瞎鸡儿表态的大嘴巴,就应该严肃处理。现在还没有官方结论的消息,已经被律师引用为“教育局经过调查确认,不存在校园霸凌”,从而认定公安局在造谣了。

现场勘探员
迟到的正义都是劣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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