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分析|《2024年Q4 矿业智能化建设洞察报告》正式发布!

科技   2025-01-21 14:3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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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度,矿业智能化建设在政策的有力引导下呈现出加速推进的良好态势。《2024年Q4 矿业智能化建设洞察报告》由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精细勘探与智能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智慧矿业专业委员会联合编写。报告显示,国家层面的政策持续加码,矿产资源法的第三次修订版发布,将 “生态修复及治理” 纳为企业矿山开采经营的强制性要求,促使企业必须在开采过程中同步进行生态修复与治理,这不仅给企业经营现金流带来一定压力,也使得矿业权人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且长期。


报告指出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也逐步推进,市场潜力巨大,据预测统计,未来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市场规模约1500亿元,其中砂石骨料市场规模约147亿元,黑色金属约246亿元,有色金属约318亿元,其他类约863亿元


政策引领:筑牢矿业智能化建设根基

(一)国家政策:明确方向与要求

国家层面的政策为矿业智能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明确的发展方向。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发布,使“生态修复及治理”成为企业矿山开采经营的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边开采、边修复治理”,或“边分区开采、边分区修复治理”,不允许边开采、边分区,必须同步进行,这就使“生态修复与治理”费用进入矿山开采的前期或中期成本当中,对企业经营现金流产生较大的压力。此外,矿业权人始终承担“生态修复与治理”的责任,不因矿权消失而免除,除非是矿权转让。还有就是“生态修复与治理”成果必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邀请专家及涉区村民代表、村委会参加,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发布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为各类型矿山企业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不但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掌握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而且还要求定期研判分析,并确保普查成果的完整可靠。由于隐蔽致灾因素复杂多变,传统的监测效果受到很大的局限性,这就不但要求隐蔽致灾因素的科研要有前瞻性、可行性,而且要求安全监测系统化、智能化。该项政策不但给相关科技企业带来可观的刚需市场,而且对智能安全监测产品/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预计“智慧矿山系统方案”解决能力在未来更具有综合竞争力,不但精准系统解决矿山企业安全需求,而且还推动矿山企业智慧化、低碳化综合发展。

(二)省市政策:细化落实与支持

2024年10月10日,甘肃省发布了《进一步支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规定新建矿山(2021年后新设采矿权)在采矿权出让时必须将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纳入合同,并要求在正式投产一年内通过绿色矿山核查验收;对于改扩建和生产矿山,通知要求加快其绿色化升级改造,并明确建设时限和要求。同时,未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的矿山需限期整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被列入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并给予6个月整改期,逾期未完成的将面临联合惩戒。此外,通知还建立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联席会议,负责信息通报和工作部署。绿色矿山建设也被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国家绿色矿山考核评价工作要求的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煤矿深部开采安全工作,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过1200米的煤矿。通知指出,山西省将针对不同开采深度、不同灾害类型的矿井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做好深部开采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通知还提出了具体的煤矿开采深度、水平、采掘工作面要求,以及对于600米以上煤矿的安全措施,包括合理制定并认真落实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措施,积极推进装备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快速掘进、大采高采煤配套装备,提升单产单进水平,不断推进深部开采智能化技术装备和先进治灾技术装备的应用,切实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矿井装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查清重大灾害关键技术参数,开展重大灾害治理和应急救援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试点试验以及实践应用,加大研究型、技术型、技能型煤矿人才培养力度,为煤矿深部开采提供安全条件。


建设成果:煤矿与非煤矿山的智能化进阶

(一)煤矿智能化:区域成效显著

新疆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初级智能化及以上等级,建设条件适应的,达到中高级智能化水平。智能化八大重点任务:从智能化井工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智能化选煤厂、智能综合管控平台、智能化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智能化人才队伍建设、智能化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装备研发。


新疆全区共有生产建设煤矿103处,其中生产煤矿75,建设煤矿28处。75处生产煤矿中资源即将枯竭,不要求进行全面智能化建设煤矿5处,鼓励其提高智能化程度;因停产、生产转建设等原因暂缓实施智能化改造的煤矿4处;正常推进智能化建设的生产煤矿66处(井工煤矿43处,已建成智能化综采工作面27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4个;露天煤矿23处,已配备无人驾驶矿用卡车619台。)


截至目前,新疆范围内,列入全国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名单的4个煤矿,已全部通过验收,成为新疆智能化煤矿建设“标杆”。4个煤矿分别是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公司俄霍布拉克煤矿、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准东煤田大井矿区二号矿井。新疆煤矿智能化验收情况如下:

目前,陕西省煤矿已累计建成13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73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72处煤矿建成智能化矿井。另外陕西省第四季度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验收结果于10月21日公示,其中评为A类智能化矿井有2座A类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有10处B类采煤工作面1处,合计13座煤矿。验收情况如下:

截止2024年年底,山西省已超过50%的煤炭产能实现了智能化开采,30个绿色开采试点示范煤矿已建成,煤炭先进产能占比接近82%。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智能化煤矿134座,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达到1564处3200处井下固定岗位实现了无人值守。验收情况如下: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开采机械化率达100%,智能化煤矿数量为174处,智能化煤矿产能10.24亿吨。内蒙古自治区六成以上在产煤矿完成了智能化建设,占全区在产煤矿产能的84%,占全国智能化产能44%,在运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255个43处露天煤矿开展无人驾驶试验,无人驾驶车辆达到344台。第四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总共有10座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通过智能化建设项目验收,其中2座露天煤矿,验收结果如下:

(二)非煤矿山智能化:探索与实践

2024年4月24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2024年5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印发了《推动全省非煤矿山设备更新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强调优化产业结构,明确新建金矿须达到9万吨/年,铁矿45万吨/年,露天水泥用石灰岩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且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暂停新批石膏矿山。同时,强化安全条件审查,将“四化”建设和设备更新淘汰升级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质内容审查,大力推动非煤矿山关键环节依托科技装备减少人员提效、增安。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淘汰,加大设备淘汰力度、设备更新力度,做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进“四化”建设进度,大型矿山实现机械化连续作业,中小型矿山完成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人员下降20%左右中型矿山完成凿岩、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人员下降15%左右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7月18日发布《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就深入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责任。首先,通知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四个一批”清单的编制工作,即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其次,对于改造升级的非煤矿山,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的工作。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高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以满足新的标准和要求。对于那些未能按时完成改造或拒绝改造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甚至关闭退出。此外,对于被列为整合重组的非煤矿山,也设定了明确的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合。最后,为了实现对非煤矿山数量的有效控制,通知提出了一个逐步减少的目标:到2024年底控制在2780座以内,2025年底控制在2490座以内,而到2026年底则希望将数量降至2000座以内,并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标杆非煤矿山。

2024年10月25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新应急〔2024)161号),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初步建成3家智能化非煤矿山;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10家智能化非煤矿山2026年底全区大型非煤矿山实现装备机械化、智能化,生产系统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管控信息化,作业人数下降50%左右;中小型矿山实现装备机械化作业,实现固定场所无人值守,作业人数下降30%左右,整体提升全区非煤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市场潜力:非煤矿山智能化的广阔前景

随着矿业智能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市场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据预测统计,未来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市场规模约1500亿元,其中砂石骨料市场规模约147亿元,黑色金属约246亿元,有色金属约318亿元,其他类约863亿元。这一庞大的市场规模将为相关企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到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领域,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市场的不断扩大,也将进一步促进矿业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相关企业将加大在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入,推动矿业智能化技术不断升级和优化。同时,市场的竞争也将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矿业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矿业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市场动态:Q4 矿业招投标的活跃态势

(一)矿业集团招投标 TOP20

2024年第四季度矿山智能化建设招投标T0P20发生总数量为3686项,其中国能集团发生1174项(宁夏煤业、神华能源、新疆能源、国源电力、乌海能源),占比T0P20的31.9%,位列首位。招投标主要包含基础设施系统、开采设备、生态修复及治理、运输设备、物联网设备、安全设备50余类产品等。涉及到国能集团白芨沟矿、白音华露天矿、李家壕煤矿、宝日希勒露天煤、大南湖二矿等80余座煤矿

(二)设备招投标 TOP20

2024年第四季度矿山智能化建设产品分类招投标T0P20发生总数量为25436项,其中基础设施系统3168项,占比12.45%,位列Q4首位。其次为生态修复及治理(占比12.23%)、开采设备(占比11.26%)、运输设备(占比6.64%)等。从分类产品招投标走势分析,10月份是招投标发生的高发期,从11月初开始逐渐走低,其中基础设施系统、生态修复及治理需求非常明显,主要是涉及到煤矿排水、供水、通风、压风、防尘、电控、通讯等,以及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安全治理等。

(三)省域 / 直辖市招投标 TOP20

本年度Q4智能矿山建设招投标山西省以发生5662位列第一,占比T0P20的22.6%。包含企业有华能集团、中煤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潞安化工集团、潞安矿业集团、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华电集团、皖北煤电集团20余家矿业集团。涉及煤矿有塔山煤矿、白羊岭煤矿、阳泉矿、西上庄煤矿、原相煤矿、峁底煤矿、姜家湾煤矿、达子沟矿、炭窑峪矿、燕子山矿、虎龙沟矿、寺河煤矿300余座煤矿或选煤厂。


结语

2024年Q4矿业智能化建设在政策的有力引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煤矿和非煤矿山的智能化建设均稳步推进,市场潜力巨大。随着政策的不断深入实施和市场的不断扩大,矿业智能化建设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矿业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大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的投入,提升企业的智能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矿业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继续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力度,为矿业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推动矿业行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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