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公告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军队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也可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其中,教学、科研、医疗机构,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81rc.81.cn或http://www.81rc.mil.cn)面向社会发布直接选拔招录岗位计划。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7日),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等。报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反馈后方为有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象初选。武警部队对报名人员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对象。
(三)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实地考察、全面筛选。招录单位统一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进行考察筛选,主要是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预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请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专业考评、集中遴选。招录单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集中进行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的考评。专业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明确。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在招录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武警部队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衔定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警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
总 编:管玉强
主 编:杨德泉 武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