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中代代传承,鼓舞和激励着青少年不断进步、茁壮成长。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也一直教育学生存善念、行善举,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我们许多人打小就哼唱这首童谣,懂得了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四年级五班的张正选同学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2024年11月2号,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四年级五班的张正选同学在金珠大桥附近发现了地上有一部手机。因为是一部看上去很新的手机,所以他断定,这一定是别人匆忙回家时,不小心丢在这里的。他想如果不及时将手机还给失主的话,肯定会给失主带来不便。
他等了很久也不见失主打来电话,手机有密码也无法与失主家人取得联系,于是他把手机带回家,请求姐姐的帮助,通过失踪查找功能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失主是张先生,张正选同学问了一些问题,核实完毕,确认了他就是失主。于是他与失主约好时间地点,把手机还给了失主。张先生感动于张正选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在11月7日下午将一面写有”拾金不昧好学生 诚美校园育英才”的锦旗送到学校,并再次对张正选同学表示感谢。
此次拾金不昧的善举如同一股暖流,展现了新时代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张正选同学为附小学子树立了道德标杆,播撒了美德的种子。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校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品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将以此次事件为切入点,倡导全校学生向张正选同学学习,鼓励广大学子从点滴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具有担当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好队员!
编辑:赵梦莹
审核:程渊庆 孙文明
终审:李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