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1月16日,江苏南京一位95后女生参加自行车比赛,骑行过程中被赛道上的风筝线“割喉”,伤口长约15厘米,引发网友关注。▲被“割喉”三天后的伤口状态
“当时我的车速达到每小时38-39公里。”该女生小姜回忆道,这样的速度,在被割伤的第一瞬间很难及时停车,“我在被风筝线勒住后,冲出去2-3米才刹住了车。”幸而小姜骑行经验较为丰富,并没有摔车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小姜就诊后CT显示挫伤,没有割到声带等部位。当天急诊共花费200多元,小姜与承办方沟通伤情后,承办方将急诊费转予小姜,并额外转给小姜500元赔偿。受伤三天后,伤口开始结疤、变得明显,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需要涂消炎药、护理药等,总计花费近千元。小姜再次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方答复她“走保险”,但小姜对此并不认可。▲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此外,这次被风筝线“割喉”给小姜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作为签约车手,我后续还有其他比赛,受伤后不能剧烈运动,可能会导致我违约,若产生违约金,我认为也需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对于小姜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伤疤美容等相关费用赔偿,活动承办单位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询问公司法务部门才能给出确切答复”。小姜告诉记者,在此之前,该工作人员跟自己说,选手们赛前曾签署《免责协议》,认为受伤当下的处置和目前给到的赔偿方案已尽到义务和责任。截至发稿前,小姜向该工作人员要《免责协议》文件,但对方并未提供。
《免责协议》到底能不能免责?记者咨询了律师,其认为主/承办方《免责协议》关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的条款无效,无论协议内容如何,主/承办方都有义务进行赔付。此事曝出后,对于小姜的遭遇,很多网友都表示同情。有网友认为,应该找到放风筝的人,主办方也是无妄之灾;也有网友认为,这是承办方组织不到位的过错,仅凭一份免责协议试图推卸责任的做法不可接受。
一纸《免责协议》,就能免责吗?
据媒体报道,11月16日,江苏南京一位95后女生在参加自行车比赛骑行过程中,被赛道上的风筝线“割喉”,伤口长约15厘米。而当其在急诊费等费用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活动承办方进行赔偿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选手们赛前曾签署《免责协议》,认为受伤当下的处置和目前给到的赔偿方案已尽到义务和责任。近年来,随着全民体育运动热情的高涨,各种体育赛事也层出不穷。而赛前与参赛人员签订《免责协议》,似乎成为行业内约定俗成的习惯。但《免责协议》真的犹如“尚方宝剑”,签完之后出现任何问题,赛事的组织者都可以规避责任、“逃之大吉”吗?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风筝线割喉伤人事件并非孤例,但在自行车比赛中参赛选手被风筝线割喉受伤的事情却并不多见。很显然,风筝线出现在赛道上,是赛事组织者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这意味着,即使参赛者签署了《免责协议》,如果赛事组织者未能确保赛道安全,造成参赛者人身损害,赛事组织者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免责协议》并不是万能的,它的有效性受到法律的限制。赛事组织者不能依靠《免责协议》来规避、减轻责任,而应当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参赛者的安全。无论是赛前的检查、赛中的保障,还是赛后的应急处理,赛事组织者都要肩负起应有的责任,而不能仅凭签订一纸《免责协议》,就视为拿到了“免死金牌”,将组织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推六二五”。
来源:法治网、齐鲁晚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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