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案 情
定性处理
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依据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李某将违纪所得868元上缴单位财务。
处理理由
各党支部要将此条微信推送给每名党员和管理人员,指导党员和管理人员学思悟增强思想自觉,知信行增强行动自觉。
编辑丨韦博文
校对丨韦涵淑
责编丨唐敏遂
二审丨黄振洪
三审丨蓝红星
基 本 案 情
定性处理
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依据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李某将违纪所得868元上缴单位财务。
处理理由
各党支部要将此条微信推送给每名党员和管理人员,指导党员和管理人员学思悟增强思想自觉,知信行增强行动自觉。
编辑丨韦博文
校对丨韦涵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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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丨黄振洪
三审丨蓝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