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原文】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名词解读】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指社会各方面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社会状态。政府通过提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的婚嫁模式、文化和舆论氛围、激励机制、服务体系、市场条件等,旨在以良好的政策、社会、市场和家庭环境,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适龄婚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建设文明幸福家庭,形成愿意生、生得出、生得起、养得好的良性循环,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
(整理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来源:共产党员网
终审:黄常坤
二审:吴树斌
初审:雷 越
编辑:宋武全、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