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和美实验学校
2024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海教体[2024]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一年级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01
招生原则
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02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03
招生时间
2024年8月21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请家长根据网络预报名序号(出示截图)按照招生时段安排,准时来校报名。未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于8月21日上午8点到学校南门“招生咨询”处取号,不需要提前排队,报名时间为23日上午10:00。
第三、四批次:8月21日到22日,学校南门咨询登记
04
施教区范围
涂庄、石庄、晒甲会、杨庄、万树香堤、龙溪御园、兴龙生态谷、北城壹号、恒大城、万科假日风景、万科未来城、创业家园、和美小区、盛秦北苑、禧悦府、天成雅苑(已交付入住的)。
05
查验证件
报名须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按下面的顺序排好,分别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自备),每个袋外上请写好孩子姓名及联系电话(另携带一支中性笔,填写信息使用)
1.户口簿:包括父母双方及学生本人,复印件需提交4页:学生本人、父母双方、学生所在户口首页。如与老人同住,但户籍关系不一致,需到派出所出具户籍关系证明并盖章或独生子女证。
2.房产证明:本施教区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如无房本请带好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原址拆迁的需提供《产权调换协议》。如与老人同住在本施教区范围内,且学生父母双方无其他房产,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市房产大厅微机扫描出房产证明,扫描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以后。以上房产均需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购买。
3.居住证: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在秦皇岛市五区(即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范围之外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需与房产地址一致,取得时间需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
4.父母身份证
5.结婚证:学生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
6.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重要提醒:1.学校将与公安、房产、民政、卫生等部门核查相关证件的真实性,伪造证件一经查实将予以没收,并交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名学生的录取资格。
2.因报名学校学位不足经教体局统筹协调入学的,学生监护人要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协调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报名咨询方式:1.电话咨询:3868016
2.学校南门现场解答
七、温馨提示: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谐尚美”,招生简章、通知书领取等信息将在此公众号发布。
招生办法
一、招生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学生信息填写:
如实填写网络报名中的信息并提交获得报名顺序号(截图),保存“学生信息表”图片A4纸打印,手写填表,提醒书写要工整。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也需保存“学生信息表”图片A4纸打印,手写填表。学校承诺:您填写的信息只作为学校招生登记使用,不做他用。
(二)报名前需上传学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
(2)照片规格:26mm(宽)× 32mm(高) ,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6)学生照片以学生户口上的名字命名。
备注:家长将照片以学生户口本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邮箱hemeizhaosheng2014
@163.com。(电子相片指的是数码相机拍成的照片,不要对实物相片进行翻拍。)
(三)入学登记:
家长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准备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带着孩子在规定时间内持网络报名号到学校,按照工作人员的引领验证领取登记号,登记,核对学生信息和电子照片,上交相关证件。
请注意:鉴于报名的公正性,提高招生效率,保证按时完成招生工作。证件不齐或没有带孩子的,一律不予以登记。登记时家长需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只能由一位家长(最好是父母)带领孩子报名,服从安排,有秩序排队、入校。
(四)核对学籍信息:
家长需到“电子相片、信息录入”处,将网络预招生中打印并填写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上交给学籍老师审验,如有错误进行修改后交给学籍老师确认。并确认电子相片是否合格。
(五)上交原件:
家长将报名时所需的原件材料上交,并确认签字。原件材料审核后会在“和谐尚美”公众号中发布领取通知,家长需妥善保管登记号,凭登记号领取。
特别提醒:报名时获取的手写登记号纸制凭条作为领取原件材料和录取通知书的重要凭证,请不要丢失。
二、领取入学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后,需待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另行通知。
三、信访接待地址: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西侧信访接待室
海港区和美实验学校
2024年8月20日
附:招生批次
按照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文件要求,我校招生分四个批次进行,在符合上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全部接收后,如有空余学位再按顺序接收下一批次学生。
(一)第一批次:房产需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购买,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在此房产落户,且落户时间在2021年8月31(含)前。
1.具备海港区户籍且满足房户一致要求,且能提供学生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需要在30平米以上)的适龄儿童。如该房产为学生监护人名下唯一房产,则不受面积限制(建筑面积在30平米以下的,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房产证明)。如学生监护人购房落户并实际居住,非本人原因只能提供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
2.与老人同住:具备海港区户籍且满足房户一致要求,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双方)户籍需与老人一致,学生及其监护人确无房产的。若房产为学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拥有的,需确保学生监护人确无其他房产。(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廉租房或公租房:具备海港区户籍且满足房户一致要求,学生监护人无其他房产,只能提供廉租房和公租房相关手续的。(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二)第二批次:房产需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购买,居住证取得时间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
1.小平米住房:具备海港区户籍且满足房户一致要求,学生监护人报名所提供的房产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住房,且监护人名下还有其他房产的。
2.其他类住房:具备海港区户籍且满足房户一致要求,学生监护人房产规划用途不为“住宅”的非商业用途住房。(包括公寓式住宅、住宅式公寓等)。
3.户口不符:在本施教区有住房,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或者户籍在海港区其他住址,原则上户籍适入时间晚但房户一致要优于房户不一致的情况。
(1)房户一致但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三年;
(2)房户不一致;
(3)孩子户口在海港区但父母户口在外地
(4)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海港区但孩子户口在外地(孩子户口需满足居住证相关要求)
(5)使用老人房产报名但部分家庭成员(孩子、父母、老人)户口不符合条件。(与老人同住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且需到派出所出具户籍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4.有房无户(居住证)。学生与监护人户口在秦皇岛五区以外,在本施教区内有住房且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5.公有住房或军产房。具备海港区户籍,学生监护人无其他住房,只能提供本施教区内的单位集体住房或部队军产房相关证件的。(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6.有房无户(五区):本市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在本施教区内有住房的。
(三)第三批次:
1.购房年限不足:房产在施教区范围内,但购房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含)以后的。
2.其他情况:学生与监护人户口在施教区范围内,但监护人名下无房产等情况。(需出具学生及监护人无房证明)
(四)第四批次:
1.无房无户(居住证):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属于秦皇岛五区,且监护人无住房,在学校周边租住或借住,已办理居住证的,且居住证取得时间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
2.无房无户(五区):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属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以外的其他五区,且监护人无住房,在学校周边租住或借住。
(五)本施教区内返迁协议:
根据海港区政府关于拆迁工作的统一部署,征收范围内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对应施教区不变,在征收期限内,可凭借《产权调换协议》及户口簿等其他必要证件,按照征收前房产及户籍条件对应批次办理入学手续。若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或学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拥有的,需确保学生监护人确无其他房产。(需出具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