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13岁的姜某某,全责

政务   2024-11-25 23:05   江西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0月2日,余江区

13岁的姜某某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姜**)

沿马鞍岭大道行驶

鹰南大道马鞍岭大道

红绿灯十字交叉路口处

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通过时

正常绿灯行驶

由尹某驾驶的小型轿车

发生碰撞

造成姜某某、姜**受伤

(所幸二人伤势并无大碍)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最终调查认定

姜某某未满十六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

且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其监护人提供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会骑≠能骑
会骑不等于能骑 未成年人骑行上路有规定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也向成年人敲响警钟,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少年儿童而言,监护人或家长不能将他们等同于成年人对待,会骑车不等于就能骑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近年来,骑行电动自行车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进行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闯过去了,快几秒

闯不过去,快一辈子

就算你很急

也不能以生命为代价!

骑乘电动车

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能忘

↓ ↓ ↓ 

安全提示


01


不闯红灯

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2


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03


按规定行驶

很多骑车人图省事,经常逆向行驶,有些电动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给顺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04


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05


安全骑行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06


警惕安全风险

摩托车、电动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路口等候时,通常至少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此外,一定要牢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鹰潭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属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将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广大家长和我们共同携手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

切实做好对孩子的

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引导

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来源:鹰潭交警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审核:晏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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