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近年来,随着余江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由于其驾驶简便、价格低廉,已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此类车辆在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保证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余江交警温馨提示您:
一、目前,市场销售的部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牌证,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请您在购买此类车辆前,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在“政务服务大厅”、“车辆生产准入”项目下查询相关车辆型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准入许可。
二、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造成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且该类型车辆绝大部分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在农村地区有不少人利用该类型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特别是一车搭载多人,发生事故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如电动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三、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穿插、逆行、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请您及您的家人莫要任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合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严禁有争道抢行、违法载人、闯信号灯、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一定要注意大型车辆视线盲区,保护自身安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余江交警
编辑:余政宣
校稿:郑 晖
审核:晏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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