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原某某、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案例二:高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法律依据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来源:南京发布
审核:秦友湘 兰月 朱珊珊
审稿:葛元芳
发布: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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