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兵役登记开始啦!

文摘   2024-12-06 16:18   江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和《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现将兵役登记和参军入伍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及流程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

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可报名,上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月10日18时、8月10日18时;女兵报名上半年为1月1日至2月10日18时,下半年为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

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兵役登记流程图于浏览器搜索全国征兵网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gfbzb.gov.cn/)首页,点击“兵役登记”。

登入系统

没有注册过账号的话需要在页面上点击“注册”按钮注册一个学信网账号后进行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登录系统以后,点击“开始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


填写信息

点击“开始兵役登记”按钮后,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后即完成兵役登记。若要进行2025年参军报名,请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按钮。

二、经济补助

大专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入伍奖励金标准由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以一名大学生为例,如果从我市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为76643元)×45%×2年,约为68979元;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4489元)×(40%-80%)×2年,约为27591-55183元;

3.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4.一次性补助金=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76643元)×1.5,约为114964元;

5.义务兵津贴=12400元(第一年)+13200元(第二年),共为25600元;

6.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7.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大学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退役大学生复学,学费资助金每人每年5000元;

注:实际测算标准按当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测算为准。

从南京地区入伍义务兵经费待遇总和,大学本科生约为28.5-30.1万元;大学专科生约为27-28.6万元;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约21.4万元。


三、定向招录

1.公务员定向考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定向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2.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南京市委市政府、南京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大对就业大学生扶持力度,按照上年度从我市入伍的二本及以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扩大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规模。


四、入伍基本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在符合应征报名条件基础上,优先征集:①大学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下同);②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③高中毕业生(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按比例征集)。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岁;上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为(条件兵另行规定):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②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③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④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⑤血压: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⑥心率:心率60~100次/分;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合格。其他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指标参数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五、应征入伍程序

(一)网上登记。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政考。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联考工作。

(四)役前教育。县级征兵办公室利用不少于7天时间,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主要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患有隐性疾病、集体生活不适应人员。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享受相关优待政策,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六、大学生参军优待

(一)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资源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三)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五)高职(专科)升学。放宽普通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从2022年起,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生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许毕业。

(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

建设高校倾斜。

(七)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就业报到和落户。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整合资源,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帮扶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九)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七、大学生从军在部队发展途径

一是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二是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三是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四是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军士。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八、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退还学生。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来源:横梁街道

审核:秦友湘  兰月  朱珊珊

审稿:刘荣平

发布: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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