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示
对经相关州(市)复核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及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进行省级现场评估验收
6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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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4年第二批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9月3日至14日组织专家,对经相关州(市)复核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省级现场评估验收,昆明市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处反映。
联系电话:0871-67195140
电子邮箱:mchpoyn@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916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第二批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2024年第二批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资料: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完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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