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部署,保障广大劳动者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自觉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
通过银行转账或者以现金的形式将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不能顺延。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相关权益。
二、明确劳动报酬相关劳动规则。
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新就业形态领域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由平台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劳动报酬规则。
三、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于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五、及时发现、主动整改欠薪隐患。
对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作的监管和监督。
伍家岗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编辑:郑康阳
一审:宣教部
二审:胡 君
终审:郭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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