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田上挖鱼塘、种草皮?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学术   2024-11-19 21:54   北京  

在农田上挖鱼塘、种草皮?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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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近年来,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执法监管全面从严。


2020年9月10日和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就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作出专门部署。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大幅度提高违法用地的罚款额度,首次明确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加大了惩戒力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拒不改正的,每亩最高可罚款16万元,因挖塘破坏种植条件的,每亩最高可罚款32万元;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非农业建设,每亩最高可罚款66.6万元;破坏永久基本农田5亩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还将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落实“严起来”工作要求和“长牙齿”硬措施,加强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2022年以来查处整治的9起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1
斗门区白蕉镇赵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案


2021年11月,赵某在斗门区白蕉镇银潭村占用约15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珠海市局于2021年11月30日责令赵某限期改正,但赵某逾期拒不改正。经立案查实,赵某因开挖鱼塘致使约15亩永久基本农田被破坏,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2年5月,珠海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赵某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涉案15亩永久基本农田已整改复耕到位。

2
斗门区斗门镇余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虾案


2022年9月,余某在斗门区斗门镇上洲村占用约122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虾。珠海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积极协同属地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村委会加强宣传教育,向当事人阐明拒不改正将面临的巨额罚款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2023年9月底,余某对上述约122亩永久基本农田自行整改完毕,恢复了耕作。

3
斗门区白蕉镇杜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案


2021年4月,杜某在斗门区白蕉镇盖山村占用约46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珠海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同属地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村委会加强宣传教育,向当事人阐明拒不改正将面临的巨额罚款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2023年8月,杜某对上述约46亩永久基本农田自行整改完毕,恢复了耕作。

4
斗门区白蕉镇杨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案


2021年7月,杨某在斗门区白蕉镇虾山村占用约30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珠海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同属地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向当事人阐明拒不改正将面临的巨额罚款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2023年4月底,杨某对上述约30亩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完毕,恢复了耕作。

5
斗门区白蕉镇苏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案


2013年5月以来,苏某在斗门区白蕉镇新马墩村承包143亩耕地用于种植绿化草皮,新近一批草皮为2023年4月至5月种植。珠海责令其限期改正,苏某未在期限内改正。经鉴定,苏某因种植草皮破坏耕地约150亩,已纳入“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珠海遂启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苏某意识到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后,于2023年10月中旬自行铲除了全部草皮,恢复了土地种植条件。

6
斗门区白蕉镇冯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案


2019年3月以来,冯某在斗门区白蕉镇孖湾村承包地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6亩用于种植绿化草皮,新近一批草皮为2023年4月种植。珠海责令其限期改正,冯某未在期限内改正。经鉴定,冯某因种植草皮致使约16亩永久基本农田丧失原有的种植条件,珠海遂启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冯某意识到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后,于2023年10月中旬自行铲除了全部草皮,恢复了土地种植条件。

7
珠海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农业设施用途案


2022年3月,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金湾区平沙镇平塘社区已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上,擅自将已建成的存储室、包装室、仓库、工具房等农业设施改作项目培训室、农产品展销室、办公室、餐厅等非农业用途,并新建永久性建筑物1栋,经鉴定,非农业用途破坏耕地面积1.14亩。2022年11月,珠海对该司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该司于2023年1月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物并按水田标准复耕到位。2023年5月,珠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司处以破坏面积耕地开垦费5倍的罚款共计10.6万元。

8
某房地产公司和某农业发展公司修建马术场破坏耕地案


2022年1月,珠海对某房地产公司和某农业发展公司共同在斗门区乾务镇乾西村违法占用耕地修建马术场、人工湖及配套设施的行为开展立案。经鉴定,上述两家公司实施非农业建设破坏耕地15.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8亩,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3年10月,珠海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9
斗门区白蕉镇谢某非法占用耕地案


2023年4月,珠海依法对谢某擅自在斗门区白蕉镇新马墩村占用耕地搭建棚房、蒙古包的行为开展立案。经查,谢某非法占地约2.8亩,搭建的棚房、蒙古包等建构筑物合计占用耕地约0.5亩。2023年6月,谢某主动拆除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鉴于谢某搭建的棚房、蒙古包等临时设施占地不大且未严重破坏耕作层,案发后又主动整改到位,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珠海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谢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来源:广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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