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08时许,易某某心存侥幸踏上违法之路,在驾驶(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涟源市桥头河镇洪桥社区三角坪公路地段时,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经交警核查某某和的相关信息,发现易某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所驾驶的摩托车车牌系套牌车的违法行为。
最终易某某因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且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广大摩托车交通参与者要记住,摩托上路守交规,平安出行乐相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编辑:毛鲁
一审:邓倩玲
二审:肖淋
三审: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