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监督,经村民申请,征求群众代表同意,村级审核并公示,乡政府组织专班对申请条件、建房位置、面积、规划、地类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对乡政府审核通过的下列村民宅基地建房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柘木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办公室如实反映或举报,联系人:许金河13593834818,受理举报电话:0716-3552001。
柘木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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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 双 编审:李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