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冬季行动开展以来,珠山公安分局新厂派出所持续深挖线索、精心研判,对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该所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财物案。
2024年12月25日凌晨,该所接到群众李某报案称,自己于2024年12月21日晚将车辆停放在某酒店附近便回家了。12月24日晚,李某回到车内时,发现车内物品有过翻动痕迹,其放于副驾驶位置的箱子内的数千元现金竟被人替换成跟真钱相仿的废纸,故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伍东昊等人立即带领辅警赶往现场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视频发现一名黑衣男子具有重大嫌疑。经查,2024年12月22日凌晨4时许,该名男子骑着一辆折叠电动车到李某所停放的车辆附近徘徊,观察许久后,发现李某的车辆好像并未上锁,遂即靠近李某的车辆,拉开车门进入车内实施盗窃,随后该名男子便骑车逃离了案发现场。
民警伍东昊立即将该情况提请至分局侦查中心协助,通过缜密的摸排和研判工作,侦查中心民警迅速锁定一无业男子江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发现该嫌疑人作案后驾车前往安徽安庆市。2025年1月17日,分局侦查中心民警黄斌,江云昆与新厂派出所办案队指导员钱毅研判出嫌疑人的具体轨迹后,立即驱车前往安徽省安庆市某小区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下,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江某缉拿到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某交代其因无力偿还自身债务,遂心生贪念,驱车来到景德镇,选择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12月22日凌晨4时许,在骑电动车经过李某小轿车时,拉车门发现车门未锁住,便进入车内翻找财物,将李某放置在车内的数千余元现金盗走。为了拖延被害人发现财物被盗的时间,江某在盗窃完车内现金后,将提前准备好的跟真钱相仿的废纸放入先前现金存放的位置。最终,习得一手“偷梁换柱”的江某也难逃法律制裁,目前,江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 图:杨静
编 辑:程纹妮
校 稿:杨玉璐
一 审:雷诗琪
二 审:李晓君
三 审:周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