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火热销售期,有人自以为找到了“商机”,妄图通过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小赚一笔,但违法行为最终难逃责罚。
1月27日,珠山分局昌江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2家店铺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经查,店主范某、王某均不具备烟花爆竹相关经营资质,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威胁到公共安全。经带回询问,店主范某、王某均对自己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范某、王某均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烟花爆竹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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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提
醒
烟花爆竹经营需专门的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莫让烟花变“危花” 。
文 图:宋文婷
编 辑:程纹妮
校 稿:杨玉璐
一 审:雷诗琪
二 审:李晓君
三 审:周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