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说:如果俺改了,能除名不?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曝光不是目的希望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社会公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予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