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淑杰与被执行人张晓艳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晓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淑杰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张晓艳,性别女,1978年2月生,公民身份号码152302197802****25
凡向人民法院举报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案件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给予奖励。法院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电话:19904759905、183047567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江苏天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周铁村(竺西工业区)。被执行人陆乾,男,汉族,1964年11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641105****,住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被执行人马燕峰,男,汉族,1976年4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1119760420****,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二村。被执行人陆寅鹏,男,汉族,1987年1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8219870114****,住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被执行人马燕群,女,汉族,1975年1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319750101****,住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一村。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宝泉岭人民法院公布5名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宝泉岭人民法院将持续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希望大家向宝泉岭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员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7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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