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本批次失信人员筛选于本院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5日新增失信、限高人员,不包括其在本院所涉及的所有案件)
温馨提示:
一、公布之后履行了义务的请及时与新干县人民法院联系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系方式:0796-2604950。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内容,如有关当事人有异议,可向新干县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人员11月30日前履行,否则将拘留!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王军、王成义、郑晓娟、景亚军、梁强军、李发才、卢雄永、李国星、马禧、郭龙、陈学毕、姜会玲、王依农等13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13名被执行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被执行人:王军
被执行人:王军,男,汉族,生于1993年6月3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秤钩驿镇花园村阳坡山社32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2836号案款17000元,执行费275元。
被执行人:王成义
被执行人:王成义,男,1969年08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中川村下社35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恢262号案款23319.52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411元,案件受理费326元。
被执行人:郑晓娟
被执行人:郑晓娟,女,1993年01月07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薛川村薛家河村,未履行(2024)甘1102执1041号案款66086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965元,案件受理费788元。(2023)甘1102执700号案款27728元,执行费530元,案件受理费425元。
被执行人:景亚军
被执行人:景亚军,男,1994年08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先锋村中庄社65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813号案款5400元,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梁强军
被执行人:梁强军,男,1988年04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中川村张家湾山社33号,未履行(2023)甘1102执2892号案款17960元,案件受理费159元。(2024)甘1102执2476号案款14416.67元,案件受理费124元,执行费116元。
被执行人:李发才
被执行人:李发才,男,1969年11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万崖村北坡社59号,未履行(2018)甘1102执1634号案款72800元,执行费1610元,案件受理费1290元。
被执行人:卢雄永
被执行人:卢雄永,男,1980年11月05日生,汉族,农民,住临洮县洮阳镇五爱村韦家巷道193号,未履行(2021)甘1102执2519号案款267600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3901.68元,案件受理费7123元。
被执行人:李国星
被执行人:李国星,男,1991年09月03日生,汉族,城镇居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宏通苑30号楼2单元401室,未履行(2021)甘1102执3200号案款90490.22元,执行费1325元,案件受理费588元。
被执行人:马禧
被执行人:马禧,男,1973年05月11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福台村福台社75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607号案款2647.99元,案件受理费186元。
被执行人:郭龙
被执行人:郭龙,男,1976年08月25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新村5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1666号案款330625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4859元,案件受理费6098元。
被执行人:陈学毕
被执行人:陈学毕,男,1964年1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青岚山乡下湾村陈家坡社,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97号案款4500元,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25元。
被执行人:姜会玲
被执行人:姜会玲,女,1984年09月09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西二十铺村涝池社4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183号案款4747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50元。
被执行人:王依农
被执行人:王依农,男,1962年12月01日生,汉族,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33号,未履行(2022)甘1102执1648号案款19207.14元并利随本清,执行费233元,案件受理费147元。
来源: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如有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