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最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速速围观,有你认识的吗?

文摘   2024-11-14 20:10   河北  

宣州法院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

本期失信名单

公开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第十期)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本期最高涉案标的金额为11万元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特别说明:

1.本公布效力限于人民法院对上述被执行人确定的失信期间;

2.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金额以执行法院的认定为准;

3.本公布仅用于信息公开,非法使用本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删除曝光信息: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我们


来源:宣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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