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一、联合信用惩戒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自动推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
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
二、限制高消费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禁止办理护照、宣布护照作废,限制出境,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参团旅游,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三、通报督促
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除依法对其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通报至有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敦促履行。
四、司法惩戒
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本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确定奖励金额。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358-3306442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如你之前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注意: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法院会依法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在这里,法官也要提醒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就会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如果再不配合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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