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发时代”的到来,涉及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真实案例,旨在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案例一:
曹某铭集资诈骗案
关键词:
投资“养老产业”
基本案情: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晚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至2018年4月,“爱晚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曹某铭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高管薪酬、个人挥霍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2018年5月,曹某铭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2019年11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
典型意义:
老年人在投资养老产业时,应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许诺的回报是否合理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合法。对于公开募集资金行为,还要进一步了解相关公司企业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业务许可。
反诈指南:
投资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切勿轻信高额回报承诺。
案例二:
谢某某集资诈骗案
关键词:
提供“养老服务”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谢某某成立“月亮湾”养老公司,在明知公司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的情况下,组建营销团队,以交纳预订金享受消费优惠或获取福利补贴为诱饵,吸引客户签订会员养老服务预订合同,变相吸收资金。从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30日,共计向2392人吸收资金19483.3998万元,至案发尚有1499人9918.5533万元的资金未还。2020年,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典型意义:
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应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对于预付款项高额返利、高额付息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拒绝参与。
反诈指南:
选择养老服务时,务必核实机构资质,警惕高额返利诱惑。
案例三:
徐正等人诈骗案
关键词:
销售“养老产品”
基本案情:
2018年初,徐某、周某某等人购买富乾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所谓的纪念币、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通过虚假宣传、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到公司后,骗取被害人购买价格虚高的“藏品”。截至案发,徐某等人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2019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典型意义:
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收藏品等养老产品时,应警惕虚假宣传和高价销售。对于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等手段,要保持清醒头脑购买养老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警惕虚假宣传和高价销售。,谨防上当受骗。
反诈指南:
选择养老服务时,务必核实机构资质,警惕高额返利诱惑。
以上案例警示广大市民朋友: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选择正规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此外,也要给家中老人更多的关注与关怀,帮助、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防骗意识,辨别诈骗手段。让我们共同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让其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安宁。
编辑:冯涤辰
责编:刘蕾
审核:陈相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