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温江司法为大家整理列举了其中与群众生活相关的几处法条,并结合实际新闻案例向广大市民朋友”以案释法“。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个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自救方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按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消防演练。
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应当对儿童和独居老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鼓励住宅户内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和避难逃生器材。
新 闻 案 例:
2024年5月,成都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因居民违规使用电器导致的火灾事故。据调查,该居民在使用电暖器时,未按照安全规定使用,长时间离开房间且未关闭电源,最终导致电暖器过热引发火灾。此事件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安全用电,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责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技防、物防设施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定期开展培训、巡查等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防范全覆盖。
新 闻 案 例:
2023年10月,绵阳市某幼儿园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善,导致在一次消防安全演练中发现消防栓无法正常出水。幼儿园立即采取措施,对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并加强了日常巡查和培训工作。此事件警示各类学校、养老机构等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特殊群体的安全。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常闭式防火门应当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禁止堆放物品。
建筑物的外墙和阳台装修装饰、架空管线、建筑屋面使用以及排油烟管道、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新 闻 案 例:
2022年8月,成都市某购物中心在举办大型促销活动时,因疏散通道被临时搭建的展台堵塞,导致在模拟火灾演练中疏散人员受阻。购物中心立即对展台进行了拆除,并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了疏散通道的畅通。此事件提醒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无阻。
编辑:冯涤辰
责编:刘蕾
审核:陈相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