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昆仑党建丨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每日阅读(七十六)

学术   2024-09-24 18:21   江苏  

诚信执业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前言


为深入推进我所诚信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队伍,切实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不断推动律所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帮助本所律师“了解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行业法规、执业规范”等,特开设《诚信执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专栏,助力大家飞得更远、飞得更稳!




《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第十一条:禁止以下列方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一)采用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发布业务推广信息;(二)在公共场所粘贴、散发业务推广信息;(三)以电话、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不特定主体进行业务推广;(四)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委员会等场所附近以广告牌、移动广告、电子信息显示牌等形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五)其他有损律师职业形象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业务推广方式。


  第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其开立的互联网媒介账户中的信息内容负责,如果发现他人在其互联网媒介账户中发布违反本规则的信息,应当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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