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千企专服”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第二批“千企专服”活动。
一、专服期限
2024年11月-2025年11月。
二、服务对象
“千企专服”活动开展一周年之际,将“千企专服”活动的对象范围扩大至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服务要求
1.落实制度要求。切实落实《关于建立“千企专服”制度 全员挂钩联系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通知》(泰市监发〔2023〕67号)的要求,主动与专服对象进行沟通对接,及时回应专服对象困难和诉求,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
2.结合职能工作。要及时介绍、发放“你点我办”服务清单、单位职责清单等材料,宣讲质量提升、标准制定、信用修复、品牌培育、认证认可、打假维权、融资增信、检验检测等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政策,帮助服务对象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协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3.提升活动实效。每位专服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特别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上下联动、内部协调,着力解决专服对象的诉求。
附件: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第二批“千企专服”挂钩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高仁州
撰稿:周良炎
来源:信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