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9月10日,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对于申请人朱某不服被申请人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案件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申请人朱某、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委托代理律师、自治县法律顾问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记录员宣读了行政复议听证纪律、告知行政复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阐述了各自的主张,围绕听证主持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就案件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及陈述。同时,为查清案件事实,听证员进行了现场调查,以确保案件事实审理的全面性。
听证结束后,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听证主持人再次组织双方就行政争议进行调解。经过现场充分释法说理,案件调解成功,申请人现场签订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供 稿丨行政复议应诉股
编 辑丨刘 颖
审 核丨周 曼
监 制丨李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