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药企,直接结算货款!覆盖所有药品、耗材

健康   2024-11-19 16:55   江苏  

11月15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扩大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范围,将全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在海南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除集采药品、耗材以外,非集采药品、耗材将在海南全面纳入直接结算。同时,《通知》规定,按承诺采购金额的4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的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基金预付制度,不再执行。


这已经是上周药企回款接连迎来的第三个利好。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下发通知,给医院预付1个月医保资金的试点全面铺开,而此项预付资金要求专项用于药品、耗材采购基金结算上。


11月14日,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在北京西城区调研时表示,西城区要先行试点,创新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探索构建以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为基础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要积极推进医保与医院、药企、器械耗材厂家的直接结算、即时结算,赋能医疗医药,维护医院和企业权益。


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等字样,传递出医药行业回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的积极信号。


谁也没想到在直接结算上,仅隔了一天,海南省率先开始了!在国家医保局整体规划下,药企的回款难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等结算体系实现的话,获益的也将不仅是药企,也包括医院。


3个月迅速扩围,其他省份会跟进吗


海南省本次扩围是在此前试点的基础上开始的。


8月21日,海南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创新药械着手,在海南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直接结算工作;同时选取文昌市作为试点,其辖区内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总结经验适时全省推行


《方案》要求,医保经办机构从每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款中扣减医药货款数拨付给医药企业,剩余部分再拨付给医院;至于未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的医药货款,由医疗机构将货款拨付至医药企业账户,海南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货款支付情况也将实时进行监测。


值得关注的是,距离《方案》发布仅仅过去3个月左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就联合发布了扩围通知,其扩围速度非常之快。当然,对于很多药企来说,速度如此之快显然是个大大的利好。


此外,根据公开资料梳理,目前医保直接结算模式已在多地取得明显成果。但是,多地政策大多针对集采药品开展,譬如,内蒙古、广西、宁夏、陕西、江苏、贵州、天津、辽宁、河南、安徽、广东、河北等地已经探索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但结算范围主要局限在省级集采的药品/耗材、国家集采的药品/耗材。


不过注意到,除海南外,也有部分省份将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从集采药品拓展到非集采药品,或者划定了全面直接结算的时间表。


2021年8月17日,山东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方案明确,至2025年,在山东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10月23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国谈药货款,由医保基金代为直接结算。将结算范围扩大至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国家医保局局长重度关注:点名药械回款


就在海南发布《通知》前一天,11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赴北京市西城区调研医疗保障工作,考察途中,章轲点名药械企业回款问题,强调了两件事,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章轲指出,近年来,北京市医保部门认真做好医保结算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审核核查,率先实施总额预付和即时结算。章轲进一步表示,北京市医保部门要先行先试,创新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探索构建以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为基础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要积极推进医保与医院、药企、器械耗材厂家的直接结算、即时结算,以及医保、商保、慈善等“一站式”同步结算。


在国家医保局种种措施之下,医药行业回款难问题终于迎来了解决的曙光。长期以来,回款周期过长对药械企业造成沉重的资金负担。根据商务部《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天数平均152天,比2022年增长2天。



来源:趣学术

作者:赤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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