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小知识
文摘
2024-11-14 19:18
内蒙古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特征。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对使用权有一定限制,需要符合规定条件才能提取,在符合提取条件之前,按规定专户专管。1.当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2.当缴存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按规定提取或划转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3.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宣告死亡等原因,可按规定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符合中心贷款规定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使用账户内资金办理每月对冲还款、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该笔贷款。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贷款利率;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依法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更是对职工个人权益的保障。一方面,合规提取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被滥用或挪作他用。另一方面,合规提取也有助于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更多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合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切勿轻信不法中介谣言,支付高昂的代办手续费,造成自身经济损失,还会因违规行为记载个人失信记录,影响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一项重要权益,其提取和使用必须依法合规,缴存职工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中心将继续加强提取审核、业务监管和政策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提取行为,提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共同维护公积金制度公平、公正、透明。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