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未按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项目建设单位的通报

文摘   2024-11-14 19:18   内蒙古  
三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相关单位:
我局于2024年6月印发了《关于督促各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通知》(乌建局政字〔2024〕56号),督促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的建设单位向乌海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对经督促后仍未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分批予以通报,经本次通报后3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具体通报清单详见附件。
档案移交联系人:喜吉尔
联系电话:0473-2096992
附件:已竣工验收备案未移交档案项目汇总表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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