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即将落地
幼儿园园长可以做的两件事
草案二审稿修改为9章83条
对幼儿园提出了“6个不得”
🔍第67条:幼儿园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学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不得”是国家给幼儿园划的红线。
幼儿园违反上述任一条,《学前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前教育法(草案)》对于幼儿园的权力限制与禁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也无疑给那些追求超前教育的幼儿园敲响了警钟。
依法办园成为新常态
园长懂法知法是关键
政策法规就是比赛规则,知己知彼,前行无忧。
依法依规办园已成新常态,投资人和园长应带领员工及时学习《学前教育法草案》和幼儿园所在省市出台的学前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懂法、知法、依法办园。
摘星人联盟·园长文案库专门梳理了30份幼儿园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建议每位园长都要有一套备用做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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