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让‘闲人免进’的餐饮后厨变为可视可知的‘阳光厨房’,后厨加装摄像头不仅便于监管,也让我们消费者吃得安心。”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组织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到辖区多家餐饮店铺观摩“明厨亮灶”工程,人民监督员李晓霞对记者说。
今年以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聚焦肉类食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问题进行监督。“今年5月,我们在辖区范围内进行了线索摸排,通过大数据筛选出50余家售卖熟食驴肉制品的店铺,然后线下实地购买各类驴肉制品10余批次带回院里,在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里进行检验。通过初步核查,筛选出可能有问题的驴肉样本再进一步送检取证。”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洪智介绍,经专业机构检验,部分店铺售卖的熟食驴肉制品中含马源性成分和猪源性成分。
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同时,该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多次沟通,研究如何推动落实食品流通领域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智能监管等一系列安全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对“挂驴头卖马肉”的店铺进行行政处罚,并启动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主体1500余户次,立案查处20余起,办结20起。为提升风险发现能力和监管执法效能,相关行政机关还在辖区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依托阳光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对2400家餐饮店铺加装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监督检查,推进餐饮服务操作透明化。
据了解,该院还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了线索通报、风险提示等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来源 | 检察日报
记者 | 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