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文摘   2025-01-06 17:0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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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决定: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第县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于2025216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听取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收到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镇沅县政协主席会议作出决定。


政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编辑:刘晓琼

编审:李思冀
监审: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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