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
红色家书系列
《夏明翰与妻书:誓将真理传人寰》
前言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革命先烈,是我们民族的英雄。先烈们对国家、对民族的大爱,他们的血性和坚韧,是我们需要继承和守护的精神财富。尽管红色家书纸张破损,字迹褪色,却不曾褪去忠魂与担当。岁月流转,纸短情长,革命先烈的家书,表达出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复兴的强烈愿望。让我们阅读这些书信,穿越时空,经历一次次革命的洗礼……
第三十八期
夏明翰
夏明翰(1900—1928),1921年冬,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夏明翰与郑家钧相识于党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1926年结为夫妻。1928年3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在武汉被捕。敌人对他施以各种酷刑,但他镇定自若,毫无惧色。他知生命将要结束,在牢房用半截铅笔给妻子写了这封催人泪下的遗书。年仅28岁的夏明翰抑制不住对妻子和女儿的眷恋,用嘴唇和着鲜血,在遗书上亲吻下一个深深的吻印。 3月20日,反动派把他押到汉口余记里刑场,并问他:“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夏明翰说:“有,给我拿纸和笔来!”他 挥笔写下一首正气凛然、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写完后,大声念了一遍,把笔往地上用力一抛,慷慨赴死。
家书原文
夏明翰与妻书:誓将真理传人寰
亲爱的夫人钧:
同志们曾说世上唯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你是巾帼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眼望,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赤云孤苦望成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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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 马欣宇
编辑 | 马欣宇 高飞扬
责编 | 唐 滢 华 溢
校核 | 高飞扬 蒋雯霞
审核 | 董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