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支持范围
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是指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在乡镇地域(包括坐落在乡镇地域的县域开发区)内创办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非个体工商户)等,并能够带动一定数量创业户,或带动一定数量人员创业就业。
(2)申报条件
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当地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民生发展实际,具有特色明显、设施完备、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等特点,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3)资助方式
对经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予一定额度资金扶持。
(4)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生产资料购置、土地流转、运输销售、农机设备租赁、产品研发、企业宣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其中,用于水电费的比例不得高于补助资金总额的20%。
(5)联系方式
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介科联系电话:0431-83269264
报送材料地址:农安县文化活动中心13楼1307室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00止(仅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方式
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涉及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材料报送文化活动中心13楼1307室。
四、有关要求
同一项目单位本次只能申报一个创业项目。且自2022年以来,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其中,企业需2022年项目结项,且在2023年和2024年没有得到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
附件2.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填表说明.docx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